我省7家残疾人托养机构被评为省级“阳光家园”示范机构
近日,省残联下发通报,授予长沙市雨花区怡智家园智障人士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怡智家园、长沙市开福区怡智家园、株洲市盛康托养中心、湘潭雨湖区智力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常德市东城阳光家园、常德市鼎城区南城阳光家园等7个机构为全省“阳光家园”示范机构。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面向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以托养为主,融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职业培训教育、娱疗、就业训练为一体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从2009年启动以来,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各级残联在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的过程中,本着以项目带动业务、以创建促进工作的目的,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加紧规划部署,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扶持建设了一批经办主体多元、运作宗旨公益、服务对象明确、服务标准统一的托养服务机构。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托养机构70余家,集中托养人数达1000多人。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创建机构自评、市级残联验收的基础上,省残联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验、逐项打分、综合评估的方式,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了全面评估验收,最终确定“长沙市雨花区怡智家园智障人士服务中心”等7个专业性强、设施完备、运行规范、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为省级“阳光家园”示范机构。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抓住国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全省将建立健全以省级或省会城市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设区的市和有条件的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省残联将培育一批骨干寄宿制托养机构,重点支持街道社区开展的日间照料机构建设,提高居家服务专业化水平,并针对不同的托养服务形式逐步建立科学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促进残疾人托养工作良性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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