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守护神
黄生奎,鼎城区中河口人,湘谭大学法律系毕业,原来在大龙站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2000年单位改制,他像许多同事一样与单位脱钩,走上了法律工作者之路,先后在鼎城区蓝天、金诚法律服务所任职。11年来,他虽然从事的是自收自支的有偿法律服务工作,但他从未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始终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终于成为了名震一方的 “土律师”。
2010年,鼎城区残联在法律咨询接待日接访了一起案件。3月7日,在常德市城区湘三和按摩院工作的盲人邱少武被一辆的士撞倒,致三级伤残。邱少武出院后,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与肇事方多次协商处理赔偿事宜未果,最后只好向鼎城区残联求助。黄生奎在第一时间接受委派开始工作。秉持 “权利平等、生命同价”的理念,抱着为双目失明的邱少武争取合理权益的想法,黄生奎在裕安出租公司、保险公司、交警部门之间往返协调,可是任凭嘴皮子磨破,最终未能协商成功。黄生奎与援助中心进行反复分析讨论,认定打破城乡阻隔,实行生命同价有严格的法理依据,在区残联的支持下,邱少武决定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2010年11月8日,武陵区法院开庭,采纳了原告关于城镇居民标准计偿建议,判决肇事方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在内等共计10.8万元,使此案圆满结束。
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黄生奎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十一年中,始终扎根基层,心系弱势群体,将司法公正的阳光撒落每一个角落。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不计名利、不辞辛苦为残疾人维权的博爱胸怀,受到了区残联领导的高度评价,更被一些残疾朋友誉为自己的贴心“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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