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残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办事项目指南
鼎城区残联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办事项目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30 00:00:00 浏览次数:794 次 【字体:小 大】
事项名称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
事项类别 | 办事服务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488号令) 3、《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206号令) |
受理机构 |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决定机构 | 区残疾人联合会 |
办理条件 | 企业、其他经济组织 |
申请材料 | 1、已填写好的《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2、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3、用人单位上一年度3月、6月、12月份在职职工工资表; 4、在职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社保缴费凭劳动合同。 |
申报方式 |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进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进行申报,首次办理需要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完成年审联网认证。 2.窗口办理:已完成联网认证的用人单位,在规定审核时间内携带残疾证、劳务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证明等相关申报材料到鼎城区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审核认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年审核认定的,一律认定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保金。 |
办理期限 | 每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法定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 |
表格下载 | / |
监督检查 | 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0736-7393333 |
咨询渠道 | 0736-7377775 |
责任追究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就业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址: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大厅 |
乘车路线 | 乘7、8、16、21、47、48路车 |
在线申报 | 正在建设中 |
状态查询 | 正在建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