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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项目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项目指南

事项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事项类别
办理服务事项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
决定机构
常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理条件
1、户籍地为鼎城区内的残疾人
2、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条件
申请材料
1、在区残联综合服务大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3、本人二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工作人员,电话:7377775
(二)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能审批者,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审批申请。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群宣股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请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2、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常德市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标准的,签发同意意见,做出行政审批决定。不符合法定标准的,不予审批,将其申请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办理期限
即办即发
收费情况
/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
监督检查
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0736-7393333
咨询渠道
0736-7393613
责任追究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地址: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大厅
乘车路线
乘7、8、16、21、47、48路车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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