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网站地图
区委 | 区人大 | 区政府 | 区政协
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综合信息>详细内容

我省6至14岁残疾儿童少年将获免费上门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省6至14岁残疾儿童少年将获免费上门教育


     近日,省残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为在当地残联登记的、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有一定学习能力、年龄在6-14周岁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全纳教育”理念,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以下简称“送教上门”)工作制度,探索送教上门实施办法,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障特殊教育质量。
  《实施意见》指出,要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包括:1.科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障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育计划;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
  《实施意见》明确,送教上门服务费用由生均公用经费保障,不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各地要按照《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要求,落实送教上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6年达到每年6000元,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按师生1∶5比例配备送教教师。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各送教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