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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从明年起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省从明年起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

          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
    

        发布日期:2015-11-09   信息来源:教就部 文立平   
 
  
        近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凡具有我省户籍,就读于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或者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家庭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当地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的高中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资助标准为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400元,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每年12月31日前持学生本人1张1寸照片、学校开具的年度在读证明、家庭户口薄、学生本人或父母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或者低收入家庭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补助申请,经县级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审和公示后,做出资助决定,资助资金通过银行统一发放。
   据了解,此次残疾高中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高中生子女资助政策出台后,我省在国家教育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孤残幼儿,可以优先享受每生每年平均1000元的入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可享受3000—6000元教育补贴。此外,还有国家开展的彩票公益金助学、交通银行“通向明天--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以及各地自行开展的扶残助学活动,有力保障了我省残疾学子不因贫困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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