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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管理制度
 
                 
 
                 工作作风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同残疾人群体的血肉联系,特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制度。
  1、深入基层调研。党组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要重点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乡镇和残疾人群体开展调研,解决问题。坚持党组成员联系贫困残疾人的“三个一”制度,经常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督查、扶助等工作。党组成员在调研中少带随行人员,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就项目、资金等具体问题现场表态,不准接受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所有公务活动只能安排工作餐,不吃高档菜肴,不喝酒,不收烟,在江南城区的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
   2、精简文件会议。全区性会议一年召开三次以内,会期不超过半天,控制规模,区残联党组会、理事会、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各类会议由综合办负责会务、记录和督办,要开短会、讲真话、求实效。举办会议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超会议费标准,不发放纪念品,会场布置简朴。严肃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不得拨打接听电话。严格控制和规范发文,未经党组、理事会批准和办公室编号审核,各股室不得单独行文。不向乡镇摊派报刊、书籍订阅任务,实行免费送阅。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文件资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多反映残疾人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多反映民生民情。残联行政和党组印章由综合办保管,用印须经理事长(党组书记)同意。上级来文统一由办公室送阅,按批示及时办理,原件一律交办公室存档。
   3、厉行勤俭节约。不准把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当作干职福利待遇,严禁组织和安排没有明确目的、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活动。不准扩建、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不准超规模、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规定,严禁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要节约用电、用水、用纸,不铺张浪费。除会议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服务大厅及场坪卫生由门卫负责外,各自办公室卫生一律由各股室工作人员负责。
   4、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实行指纹打卡签到,打卡情况每月小结并适时通报。严禁工作时间无故迟到、早退、缺勤。严禁上班玩游戏、炒股、上网聊天,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违规赈酒。严禁消极应付党组、理事会及上级布置的工作、政令不通、阳奉阴违。实行开门办公,抓好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严禁搞小圈子、拜把兄弟、闹不团结、乱发议论。
 
                  机关学习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意识,特制定机关学习制度。
   1、成立学习中心组。由杨志涛任组长,丁胜革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政工负责人为成员。
   2、保证学习时间。学习中心组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得少于12次,原则上政治学习6次,业务学习6次。
   3、严格学习纪律。学习中心组要做好每次学习的内容准备、考勤登记、学习记录。干部职工要写好学习后的个人心得体会。个人学习情况年底汇总,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信访接待制度
  
   为了加强与残疾人的联系和沟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区残疾人的和谐稳定,特制定信访接待制度。
   1、健全机制。(1)、成立信访接待领导小组。由杨志涛任组长,罗伟建任副组长,全夏初、唐丽娟、朱雪君、杨时俊为成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处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成立残疾人群体性上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文海燕任组长,杨志涛任副组长,丁胜革、聂仁作、向日葵、罗伟建为成员,负责制定残疾人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残疾人群体性上访闹事。
(3)、建立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机制。由维权股负责建立信息网络,了解各类残疾人动向,收集残疾人上访信息,及时化解矛盾,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作为维权股建立信息网络及维稳的费用。
   2、明确职责。维权股负责回复一切来信来访以及信访件和回复材料的整理归档,做到随时有备可查。信访接待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认真做好信访处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3、讲究原则。坚持热情接待、积极解决、耐心解释、首接息访的接待原则,稳妥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实行接访首问责任制,属于本股室的工作,要按政策给予解释答复,不属于本股室的工作,要耐心地指引到相关股室解释答复,不得将信访推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4、坐班接访。除经常性的信访工作由信访接待领导小组做好以外,每天安排一名党组理事会成员到服务大厅坐班接访,全权处理当天信访接待及机关安全稳定工作。相关股室每天要派一名工作人员到服务大厅为残疾人搞好维权、办证、康复、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请休假制度
 
   为了严肃纪律,奖勤罚懒,体现公平,全面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单位形象,根据《关于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休假的通知》(常鼎办发[2014]4号),特制定请休假制度。
   1、完善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分管领导批准,在保证单位及各股室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年休,当年因公不能休的,应在次年补休。病假、丧假、婚假及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加强请假管理。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请假,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一天以内(含一天)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经理事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事假及旷工管理。事假每次累计超过2天的,抵减年度年休假。无故旷工1天以上的通报批评,2天以上的取消评先资格,3天以上的年终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岗,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一年内累积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所有请休假必须填写请休假申请,由综合办统一登记备案。
   4、休假期间待遇。因伤、病、残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休病假超过2个月者,期间工资、福利按区有关文件执行。
 
                                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非事业性支出,坚决杜绝不合理的接待开支,按照《鼎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外出、公务接待及会议管理实施细则》(常鼎办发[2014]6号),特制定公务接待制度。
   1、明确公务接待范围。限外来残联机关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工作、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以及维护稳定的接待用餐,不得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严格接待审批程序。需要公务接待用餐的必须由当日值班骨干向理事长汇报,经理事长批准同意后,由接待人自行安排用餐,用餐后接待人用公务卡买单,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如实填写好接待清单,按报销程序报销,杜绝签单挂账。
   3、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应如实填写清单,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清单与派出单位公函要相一致,与财务票据一起作为报销凭证。
   4、严控接待支出标准。接待用餐严格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每次接待按用餐人数人平40元标准,每桌控制在200元至600元之间不能超标。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点高档菜,不得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餐饮场所消费,工作日午餐不准饮酒。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理顺财务关系,保障资金安全,使机关运转能够“规范、及时、合理、有序”的进行,按照省、市、区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坚持报销原则。机关所有开支坚持“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理事长审定、管财负责人审批”的原则,否则,不予列支。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2、严格报销程序。所有开支如需报销的由经办人完善手续后交到财务室,财务室按照财政局的要求审核票据和手续的完备性后,一律实行终端打卡支付,杜绝现金往来,鼎城区以外的消费发票和所有烟酒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物质管理。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由各股室负责人向综合办申报,综合办负责搜集汇总报理事长批准后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办公用品的购置综合办要做到及时购买、及时结账、不准挂帐。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影碟机、手提电脑等办公设备由综合办归口管理,实行定点维修,耗材由综合办统一采购。
   4、坚持财务公开。财务预算及重大财务开支经党组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否则不予列支。管财负责人和财务股每年年初要做好单位财务预算,年底做好财务决算并及时向党组及干部职工报告。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定期定项实行公开。
 
                               公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节约公车开支,杜绝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安全、及时出行,特制定公车管理制度。
   1、严格驾驶管理。驾驶员归口维权股管理,严禁违规驾驶,否则,后果自负。每发生一次违规驾驶或专职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扣除一个月安全奖。
   2、严格公车管理。除因公出车外,车辆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否则,发生任何事故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照价赔偿。严禁公车私用。
   3、严格燃油和维修管理。公车所需燃油采取定点刷卡的方式,由驾驶员向管财负责人申报,管财负责人安排财务股按需充值。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先向理事长报告,由管财负责人联系,安排财务股监督、结账。
   4、严格用车管理。公车使用由理事长管理,任何人用车必须提前向理事长报告,便于统筹安排。公车使用优先班子成员公务用车,服从应对维稳及突发事件用车,城区2公里以内办事一律不派车。洗车实行定点包年,由管财负责人安排财务股定期与对方结账。因工作需要确需租用社会车辆的,应事先向理事长报告,由维权股统一租用。
 
                                争先奖励制度
 
   为鼓励争先创优,激励残疾人工作者努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争先奖励制度。
   1、奖励对象及范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年度工作或重点单项工作被区(处)级以上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或发文表彰的。
   2、奖励标准。被区委、区政府或市残联表彰的先进单位或个人,按分管领导、股长、职工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奖励。被市委、市政府或省残联表彰的先进单位或个人,按分管领导、股长、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被省委、省政府或中残联表彰的先进单位或个人,按分管领导、股长、职工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个人获得记功奖励的,按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分别给予800元、1500元、3000元、6000元标准奖励。
   3、奖励办法。被表彰的个人上级已发奖金的不另行奖励,不足上述奖励标准的由单位补齐。同一年度获得2次以上奖励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奖励。每年3月底以前申报上年度获奖情况,由党组审核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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