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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区残联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区内残疾人就业,提供技能培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康复股、群宣股、维权股,下设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假肢站。全局在职人员17人,退休10人,临聘人员2人,借调3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6、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承担鼎城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指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5.0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160.6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4.4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95.09万元,全部安排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0.61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9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4.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残疾人康复支出10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51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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