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鼎城区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发挥基层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作用,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都来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残联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扶持、培训、托养、康复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39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万元,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扶持、培训、托养、康复等专项经费支出3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30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9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扶持、培训、托养、康复等专项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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